導讀:
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大綱規定了公務員的考試內容,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公共科目的考試大綱,另一種是專業科目的考試大綱。考試大綱的內容中,將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具體考試內容做出了說明,而且介紹了相應的內容具體考察考生的什么能力,還說明了考試形式、考試時間等。
公共科目
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規定了公共科目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部分的考試內容。
行測:
1.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運用言語思考和交流并理解的能力。
2.判斷推理能力:對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
3.數理能力:對數量關系的理解判斷能力。
4.常識應用能力:基本知識及運用的能力。
5.綜合分析能力:分析和判斷的能力。
申論:
1.閱讀理解能力:準確地理解材料含義的能力。
2.綜合分析能力:對材料進行歸納和分析的能力。
3.貫徹執行能力:及時并有效地完成任務的能力。
4.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的能力。
5.文字表達能力:熟練運用語言準確表達觀點的能力。
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則針對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規定了警察職位考試的內容。并列舉了具體的真題,讓考生更好地了解考試內容
根據自己報考的職位,考生可以選擇查看相對應的考試大綱,在江蘇人事考試網可查看。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大綱既包括了考試內容,又給考生指明了明確的復習方向,請報考山東省公務員考試的考生仔細查看。想獲取更多江蘇省公務員的考試信息,歡迎關注上岸鴨公考網領取資料!